截止目前,河南、山西、福州、贵州、西藏,五个地区已发布一消考后审核通知,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所需资料的提交。对逾期未交复核材料或未通过资格复核的拟合格考生,可能会视为成绩无效或影响职业资格证书的取得!
河南
通知详情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核查和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40号)等文件要求, 现就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进行公示和考后资格核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
按照有关要求,现对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附件1)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27日2022年至2月10日。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投诉举报(各地举报电话见核查安排表,附件2)。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核查
(一)未通过网上报名审核及按规定需接受抽查的人员(附件3)请于2022年2月11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前往报考地省辖市接受现场审核或网上审核(以核查安排表为准,附件2),不在附件3中人员,无需进行审核。
(二)受核查人员需现场或邮件方式报送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2.学历证书原件;3.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学历信息);4.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需提供第一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6.报考级别为免试科目的考生,另需提供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证书,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以邮件方式报送材料的,请将上述材料拍照后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用“姓名+证件号码”命名)发至指定邮箱(见附件2)。
(三)提交的审核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报名资格,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将影响本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附件1、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2、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核查安排表
附件3、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核查人员名单
2022年1月25日
网址:http://ha.119.gov.cn/arc/13-13434.html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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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rst.shanxi.gov.cn/rsks/zyjsryzgks/2021zgks/202201/t20220125_4644400.html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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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福州考区考后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后资格审核对象
详见“福建省人事考试网”--“公告公示”--“2021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中报名地市为福州的考生。
二、现场审核时间及地点
审核时间:2022年2月16日至17日 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审核地点:福州市五一中路五一新村前街12号人事综合楼二楼202室
咨询电话:0591-86290086
三、现场审核时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1.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报考所填和上传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海外学历认证。
3.“免一科”的考生还须提供以下原件:2011年12月31日前获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证书;或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
4.报考所填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证明(①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②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包括: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审核条件参加考后资格审核,逾期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资格。
2.现场审核应由考生本人办理。若考生确因个人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的,携带相关材料、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参加现场审核,因代办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所有到现场审核的人员,均须遵守防疫相关规定,自觉配合体温检测,出示八闽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检查正常后方可进入,全程佩戴口罩。审核期间不允许外来车辆进入,请相关审核人员提前规划出行方式,给您带来的不便,请理解并支持。
4.成绩合格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5.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考生若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给予其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6.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1月24日
网址:http://www.fzpta.com.cn/Show/News/NewsView?nwsId=c54d3907e08946a79fa20891870b1cb2
贵州
通知详情
网址:https://www.gzsxfxh.org.cn/list/2?ncid=251
西藏
通知详情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要求,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生在报名时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了学历、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并符合报名条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为强化落实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拟对达到国家分数线的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复核,现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须提供材料
1.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1份,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2.根据报名条件中的“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规定要求,须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证明1份;
3.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须提供相关免试证明材料。
二、复核时间及方式
复核时间:1月21日—1月30日(工作日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00),可通过线上提交(建议办理方式)或现场提交两种方式办理。
现场提交:拉萨市三级政务大厅(拉萨市城关区纳如路1号,三级政务大厅一楼后台32号窗口)。
线上提交:将复核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并合成PDF格式文件,(PDF文件和邮件主题命名方式:考试年度+考试名称+考生姓名)通过电子邮件(添加附加方式)发送至xzrskszsgl@sina.com,同时邮件正文中留下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考试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复核咨询电话:0891—6655586
三、相关要求
复核期间,受理对拟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核,对逾期未交复核材料或未通过资格复核的拟合格考生,取消成绩。
监督咨询电话:0891—6845920、6327335
附件:西藏考区合格人员名单
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1月20日
合格人员名单和详情打开网址: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727750610256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