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总投资
项目建设期用于项目的建设投资、建设期贷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铺底流动资金的总和。而固定资产与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在数量上是相等的。
工程造价
所谓工程造价是完成一个建设项目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的全部建设费用,即该工程项目从建设前期到竣工投产全过程所花费的费用总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是工程项目按照确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要求和使用要求等全部建成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也被称为建安工程造价。由于建安工程造价在工程造价的组成中,一般具有数额大、不确定因素多等特点,所以,当涉及承发包关系时,工程造价与建安工程造价同义。
工程造价控制的若干个阶段及其造价控制
决策阶段工程造价控制
投资决策阶段(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应编制投资估算,投资估算是在项目决策过程中,对建设项目投资数额(包括工程造价和流动资金)进行的估计。
该阶段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的难点是:
1.项目模型还在酝酿,估算难以准确;
2.此阶段业主为项目能上马,顺利通过审批,往往投资估算偏小;
3.投资估算所选用的数据资料信息有时难以真实反应实际情况。
投资估算误差在+30% ~ -20%之间。
设计阶段划分及相应工程造价
方案阶段:应根据方案图纸和说明书,做出含有各专业的详尽的建筑安装工程估算书。
初步设计阶段:应根据初步设计图纸(含有作业图纸)和说明书及概算定额(扩大预算定额或综合预算定额)编制初步设计总概算;概算一经批准,即为控制拟建项目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误差在±20%之间)。
技术设计阶段(扩大初步设计阶段):应根据技术设计的图纸和说明书及概算定额(扩大预算定额或综合预算定额)编制初步设计修正总概算(误差在±10%之间)。
施工图设计阶段:应根据施工图纸和说明书及预算定额编制施工图预算,用以核实施工图阶段造价是否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误差在±5%之间)。
设计阶段工程造价控制
设计概算
1.在设计阶段对建设项目投资额度的概略计算,设计概算投资应包括建设项目从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试运行到竣工验收等的全部建设资金,设计概算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分为建设项目总概算、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和单位工程概算。
2.设计概算投资一般应控制在立项批准的投资控制额以内,如果设计概算值超过控制额,必须修改设计或重新立项审批;设计概算批准后不得任意修改和调整;如需修改或调整时,须经原批准部门重新审批。
3.设计概算应按编制时项目所在地的价格水平编制,总投资应完整地反映编制时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设计概算应考虑建设项目施工条件等因素对投资的影响;还应按项目合理工期预测建设期价格水平,以及资产租赁和贷款的时间价值等动态因素对投资的影响;建设项目总投资还应包括投资方向调节税和铺底流动资金。
我国现行建设工程造价构成(建设工程估算、概算构成)
一、建筑工程费
1.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一般土建及装修、给排水、采暖、通风、照明工程等;
2.大型土方、总平面竖向布置、道路及场地铺砌、厂区综合管网和线路、围墙大门等;
3.矿山井巷开拓、露天剥离工程、坝体堆砌等;
4.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涵洞设施等。
二、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1.国产标准设备原价
2.国产非标准设备原价
3.进口设备(材料)原价
4.设备运杂费(包括进口设备国内运杂费)
5.备品备件费
6.工具、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三、安装工程费
1.工艺设备安装费
2.工艺金属结构和工艺管道安装工程费
3.工业炉窑砌筑和工艺保温或绝热安装工程费
4.变配电安装工程费
5.自控仪表安装工程费
四、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一)建设管理费
1.以建设投资中的工程费用为基数乘以建设管理费费率计算。
建设管理费=工程费用×建设管理费费率
2.采用工程监理,建设单位部分管理工作量转移至监理单位。监理费应根据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在监理合同中商定或按当地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计算。
3.如建设管理采用总承包方式,其总包管理费由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根据总包工作范围在合同中商定,从建设管理费中支出
4.改扩建项目的建设管理费费率应比新建项目适当降低。
5.建设项目建成后,应及时组织验收,移交生产或使用。已超过批准的试运行期,并已符合验收条件但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建设项目,视同项目已交付生产,其费用不得从基建投资中支付,所实现的收入作为生产经营收入,不再作为基建收入。
(二)建设用地费
(三)可行性研究费
1.依据前期研究委托合同计列,或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 (计投资[1999]1283号)规定计算。
2.编制预可行型研究报告参照编制项目建议书收费标准并可适当调增。
(四)研究实验费
(五)勘察设计费
依据勘察设计委托合同计列,或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的通知》规定计算。
(六)环境影响评价费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合同计列,或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计价格[2005]25号)规定计算。
(七)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依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委托合同计列,或按照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
(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1.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应尽量与永久性工程统一考虑。建设场地 的大型土石方工程应进入工程费用中的总图运输费中。
2.新建项目的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应根据实际工程量估算或按工程费用的比例计算。改扩建项目一般只计算拆除清理费。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工程费用×费率+拆除清理费
(九)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
(十)工程保险费
联合试运转费=联合试运转费支出-联合试运转收入
(十一)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
(十二)市政公用设施费按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标准计列。
投资估算、工程概算、工程预算的预备费费率,工程交易阶段的暂定金额的预备费费率应控制在行业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计价依据的合理范围内。无相应规定者执行表--工程咨询预备费费率参考标准。
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
在工程实施(施工)阶段,主要按照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合同价为基础拨付工程款,同时应考虑因物价上涨所引起的造价提高;应考虑设计中难以预计的而在施工阶段实际发生的工程费用(如不可遇见的地下文物、障碍物、流沙等);应考虑业主提高标准,指定材料、设备而引起的工程费用的增加;合理确定结算价。在竣工验收阶段,全面汇集工程建设过程中实际花费的全部费用,如实体现建设工程的实际造价,编制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竣工决算。
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阶段-设计阶段
一、设计阶段投资控制的必要性
1.设计阶段控制造价充分体现了事前控制的思想。
2.设计阶段是项目即将实施而未实施的阶段,为了避免施工阶段不必要的修改,减少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造价的增加,应把设计做细、做深,设计深度与建筑使用功能和施工要求相符合。
二、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目标的确定
设计阶段控制造价的目标一般是:用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作为方案设计估算的控制目标;用方案设计估算作为初步设计概算的控制目标;用初步设计概算或技术设计修正概算作为施工图预算的控制目标。
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目标确定的关键是:方案设计阶段把估算打足;初步设计阶段把概算做全;施工图设计阶段把预算做准。
在确定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目标时,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造价控制的目标,要使目标值经过努力是可以达到的,不能使目标值和实际值相差太远,并且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各目标值要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绝不可以单打一。
三、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
利用价值工程对设计方案进行评估
进行限额设计
搞标准化设计
加强对设计阶段方案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编制的管理和审查。
四、设计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主要措施
1.设计招标制度的推行
2.改变设计取费办法,实行设计质量的奖罚制度
3.推行设计监理制度
4.推广标准设计
五、加强施工图的审核工作
审核的内容:
各专业图纸的交圈
检验设计图纸与投资决策中相关内容的吻合
技术部门负责审核图纸的内容:
设计范围
结构安全
建筑标准
造价部门负责审核的内容:
设计概算与施工图纸的一致性
设计概算与投资估算的协调性
六、加强设计院在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设计院在工程建设及工程造价管理领域中的地位与作用
设计院是建设领域中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 ,根据国际行业权威的数据分析,在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中,设计费用约占工程造价的3%-5%, 但项目建设过中,设计环节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却超70%一80%。设计院提出的设计方案经过充分的经济分析和成本核算,必然会对建设工程的造价起到总控作用。
从建设周期的三个环节分析:
项目建设前期,设计院可运用专业技术特长和编制设计方案的特殊身份,在选择建设地址,投资方案优化,设备选型等方面,向投资方推荐技术可行,功能满足需求,建设造价低和建设周期短的设计方案,并通过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直观反映出来。
项目建设中期,设计院可根据总体设计方案,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设工期方案,工序实施程序,施工场地划分建议,各工种交叉配合等专业性意见,以缩短工期,避免浪费,节省投资。
项目建设后期,设计院可依据项目概算,审查项目建设全过程,从技术构造与概算标准两个方面确认工程决算是否合理。
我国的管理体制决定了造价管理工作在设计院的地位与现状
在实际管理工作中,作为设计院主体工作之一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长期处于从属地位,工作价值及重要程度并未体现出来,也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主要反映在:
1.设计院编制的工程项目概算,依附于设计方案统一收费,不能形成独立的取费单元,因此无法单独反映工作量;
2.主管部门没能制定一套完整的考核工程概算工作水平的量化指标,无法从法规制度上明确项目概算对项目建设的控制力度,加之现实中存在着频繁变更设计方案等现象,导致项目概算不能顺利实施,最终流于形式;
3.由于管理体制诸多原因,投资管理部门仅将设计院提出的项目概算作为审批立项的依据,而未能将其作为控制项目投资的最终尺度,导致投资管理与建设领域内"三超"现象严重,"钓鱼"项目不断发生,甚至到了难以控制的局面。
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是设计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设计方案经济化,将大大提高设计的内在价值,增强设计院的竞争能力。因此要求设计院必须加快改革步伐,提前完成行业内部的经营转向,在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同时,制定明确的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经营目标,切实做到技术服务于经济,经济与技术结合。
招投标阶段投资控制重点
招投标概述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与投标是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和订立合同的特殊程序。它产生于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的西方建筑业,随后迅速扩展到工程建设、物资和设备采购、资源开发、技术交易等领域。目前世界上已有许多国家和地区制定并颁布了有关招标和投标的法律和法规,世界银行及其他国际金融机构也编制了一系列有关招标和投标的规定与规则,同时形成了许多有关招标和投标的国际惯例。
在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逐步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先后在利用国外贷款的建设项目和进口机电设备采购等领域推行。为了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全国人大九届十一次常务委员会于1999年8月30日通过,并规定于2000年1月1日起施行,其后国务院及下属部委也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招标与投标的法规和部分规章。
1.招投标的特点
程序规范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从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到签订合同,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程序、规则。这些程序和规则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能随意改变。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文件,投标人据此编制投标文件参加投标,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从中选出中标人。因此是否编制招标、投标文件,是区别招标于其他采购方式的最重要特征之一。
公开性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将采购行为置于透明的环境中,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招标投标活动的各个环节均体现了这一原则。
一次成交,也就是说投标人只能一次报价,不能与招标人讨价还价,并以此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基础。
2.强制招标范围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3.强制招标范围-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重要材料、设备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以上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规定本地区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但不得缩小《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3号令)的规定。
4.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委托代理招标和招标人自行招标,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体包括:
1)具有项目法人资格;
2)具备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
3)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4)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
5)熟悉和掌握招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时,必须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发改委招标方案核准
一、招标方案的内容: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方面的采购细项,每个采购细项是否招标,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自行招标)。
二、申报招标方案应提交的书面材料:
(一)项目招标方案核准申请书及申报表;
(二)项目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项目法人组建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拟不招标的,应当说明不招标的范围及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标方案核准程序:本市审批(核准)权限内的项目,项目单位可以在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的同时报送材料,也可以单独申报。
四、招标方案核准时限:项目单位单独申报招标方案的,发展改革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工作。项目单位将招标方案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同时申报的,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在完成有关项目审批(核准)或初审工作的同时,完成招标方案的核准或初审工作。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指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的,旨在向其提供为编写投标文件所需的资料,并向其通报招投标将依据的规则和程序等项内容的书面文件。
招标文件的内容:
投标人须知
合同条款(包括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技术规范
工程量清单
投标文件格式(包括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技术标书格式、保函格式等)
施工图纸
评定标办法
其他材料
造价工程师在招标工作中的作用
从项目造价控制的角度对项目招标策划方案提供专业咨询建议,包括对招标文件采用的合同类型与计价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招标文件要进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作,制定合同价款的约定条款,包括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价款调整、竣工结算、计价争议处理等相关商务条款;
依据项目需要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标底;
编制投标报价分析报告供招标人和评标专家委员会决策;
参加招标人与中标人进行的合同谈判。
招标控制价(标底)
招标控制价是指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的,它是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是招标人对建设工程的期望价格。
1.招标控制价的作用
其价格是招标人控制建设工程投资,确定工程合同价格的参考依据。其价格是衡量、评审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合理的尺度和重要依据之一。
2.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原则
遵循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原则
体现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必须客观、完整地反映招标文件的要求
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特点
1.招标文件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
2.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都以实物法编制
3.招标控制价在评标中只起参考作用
4.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或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
1.招标人应确定“甲供材”及“甲控材”一览表,并通过市场调查询价指定价格范围,明确甲供材取费的规定。
2.准确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将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3.工程价款的确定形式与计价方式。
(1)工程款的确定形式主要有:固定合同价、可调合同价、成本加酬金合同价三种;
(2)工程造价计价方式主要有:工料单价法-定额计价法;综合单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4.采取固定总价合同
应在合同价基础上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以及工程索赔等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内容进行调整。
5.采取固定单价合同
应计算或核定竣工图或施工图以内的各个分部分项工程量、依据合同约定的方式确定分部分项工程项目价格,并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施工措施以及工程索赔等内容进行调整。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当实际工程量与按图示内容计算的工程量相比超过合同约定的幅度时,发承包双方有权对综合单价按成本加微利的原则进行调整。
6.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这种合同形式主要适用于工程内容及其技术规范未确定,投标报价的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发包人因工期要求紧迫,必须尽早完工的工程;或者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有高度信任,承包人在某些方面具有独特的技术、特长和经验的工程。这种建安施工合同有两个明显的缺点:一是合同价格的不确定性高,控制难度大;二是承包人对降低成本不感兴趣。
应依据合同约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分部分项工程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施工措施等内容的工程成本,并计算酬金及有关税费。
采取预算加签证形式的,材料设备价格应实行批价制度。
7.甲供材的供应数量
应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计算的工程量加定额材料损耗为准,合理限额领料。
8.对于工程变更的计价,应按合同报价的原则组价
招标文件编制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1、招标文件应对以下问题予以明确
1)招标过程中需要另行单独分包的内容必须符合政府有关工程分包的规定,且必须明确总包人对分包工程需要加以配合、协调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并明确总承包服务费的计算规则;
2)由招标人提供的材料及所做的工作内容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并将明确的结算规则列入合同主要条款;
3)招标人应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对工程技术上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不得划分标段;
4)招标文件应明确说明招标清单中各项目的价格性质及相关内容,应说明工程遗漏项目的补充原则和方法、工程量调整的原则和计算方法、材料价格调整的原则和方法、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等风险防范的内容、综合单价调整的原则和计价方法、措施费用调整的原则和范围、工期变化对综合单价影响的调整原则等。
2.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的工程须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在工程款调整、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竣工结算以及工程造价争议处理等按“计价规范”执行。
3.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工程要求的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招标范围的基础上,根据施工现场踏勘情况、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询价、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计价文件和造价信息等编制招标控制价。所涉及的价格应按当时当地平均价格水平计算;涉及施工方案、计费标准的选用应按符合招标范围内的施工企业基本水平,不应考虑具体竞争及让利因素;施工图中存在的不确定因素,经与招标人协商确定暂列金额。
4.招标文件应明确规定评标时除价格以外的所有评标因素,以及将这些因素量化或据以进行评价的方法。按照工程具体情况和招标人的需求设定评标的主体因素(造价、质量、工期),并按主体因素设定不同的技术标、商务标评分标准。招标文件应明确评标时对于成本价的评定方法、内容及标准,注意商务标与技术标的对立统一,应明确评标过程的询标事项,规定投标人对询标过程的补正原则及不予补正时的偏差量化标准。
重视询标工作,合理低价中标
在开标后,定标之前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对投标人进行询标。通过询标,排除可能存在的非实质性、欺骗性、过分偏激性以及明显低于成本的不合理报价,避免错报、漏报,便于招投标双方对有关问题互相解释、澄清,为确定合理的合同价打下良好基础。
1.对低于个别成本报价的分析判定
除投标报价明显低于规定或标准的。且在对质疑的回复中不能提供有效证明因而作为废标处理外,凡遇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亦可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其个别成本:
1)投标人降低不可竞争费用标准进行竞标且拒绝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澄清、说明或补正理由不成立的。(不可竞争费用包括建筑工程税金、法定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及招标文件中明确的由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费等)。
2)投标人填报的人工工日单价、管理费率(或综合费率)、利润率等可竞争费用,报价中出现任何一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的规定或当地政府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同期发布的最低控制线标准时,投标人对此没有提交相关说明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或提交的相关说明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说明降价理由或不实的。
3)投标人填报的工程主要材料设备单价低于招标文件中公布的相应材料设备最低控制单价或当地政府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同期发布的相应最低控制线标准时,投标人对此没有提交相关说明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或提交的相关说明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说明降价理由或不实的。
4)投标人计取的企业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低于招标文件的规定或当地政府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同期发布的定额消耗量最低控制线标准的。
5)投标所含利润不能冲抵报价误差的。
以上关于认定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其个别成本情形的条款,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列出。
评标办法也可以事先明确:漏项、缺项及单价明显偏低的清单项目其报价达到一定的数量或金额时,均按低于个别成本价的规定处理。
2.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关于合同文件部分在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补遗、修改、书面答疑、询标纪要、各种协议等均应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特别注意对于作为付款和结算依据的工程量价格清单,应当根据评标阶段作出的修正稿重新整理、审定。并且应表明,其中哪些将按完成的工程量测算付款,哪些须按总价付款。
在编制合同条款时,应注重有关风险和责任的约定,将项目管理融入合同条款中,尽量将风险量化,责任明确,公正地维护双方的利益。